她内心的纠结。
“你,对每个人都这么好吗?”
案板上,切菜的声音一顿,秦王没有转过身,淡淡道:“你觉得呢?”
没有酒壮胆的甄甜,早就意识到自己其实是有些怕男人的,秦王身上总有一种气息,让她既害怕,又想要靠近。
甄甜口微张,话语却被吞进舌尖。她昨晚上虽然大部分时间是糊涂的,被荷尔蒙掌控,残留的记忆里,男人最重的一句话,却一直没忘。
“只走肾,不走心。”
这个时间点,她再不依不饶,就着实让人生厌了。
秦王端着煮粥的砂锅和切好的黄瓜丝出来,看到还在门框边上小脸皱成包子般还在神游的女人,把东西放到桌上,走过去,把人抱了起来。
“你行啊,连鞋也不穿。”秦王皱眉,冷声冷气地训斥道:“我好不容易对一个人好,你就这样给我糟蹋身子?你觉得昨晚上太舒服了,以为就这么光着脚乱晃真没事?!你……”
好不容易对一个人好……
后面说了什么,甄甜都没听进去,她觉得自己的心要飞起来了!
哈哈哈哈,自己在他心里,至少是特殊的,不是众多其他人的一员!!!
甄甜勾着男人的脖子,在他脸上胡乱的亲了口,从他臂膀中跳下来,乖乖跑去把鞋穿好,然后坐在饭桌旁的椅子上,安静的等待着投喂。
秦王真拿她没办法,也不知道女人哪根筋没搭好,一下一个样。
抹了把脸上的口水,秦王摇头失笑,大早上就这么活力四射,昨晚上这丫头估计真享受了,也是,连说出那种话都没把人吓退,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甄甜目光盈盈地看着男人,心中无法抑制地冒出幸福的泡泡。
原来男人也会口不对心,看吧,嘴里说着不要,最后还不是暴露了?
她坐在椅子上,两只腿来回晃动,双手撑着脑袋,眼睛一丝不落地看着男人忙里忙外的样子。
突然,她想到什么,从椅子上跳下来,跟在秦王屁股后面进了厨房。
“做什么?”厨房不大,里面站了秦王一人就没什么位置了,甄甜还屁颠屁颠的跟进来。
甄甜说:“我给你露一手?”
秦王把她拎出去,道:“好好坐着,在外面等,无聊你就玩玩手机。”
甄甜回头看了眼,锅里都弄得差不多了,有些遗憾,说:“那我下次给你做吧。”
秦王现在只想让这想要搞事的女人从厨房出去,随意地应了声好。
甄甜一听心里乐开了花,她太机智了,这不,就把下一次给约到了!
还有,我才不舍得玩手机呢,还没看够你呢!
作者有话要说: 管理员快看,没有脖子以下不可描述的部分了。
谢谢隐心帮忙捉虫,已改。
☆、第十三章
秦王早饭做的是红豆薏米粥、油葱拌面和黄瓜酱菜,他把大碗的拌面端到自己面前,指着冒着热气的红豆粥,示意甄甜喝完。
从上次留宿,甄甜就留意到,男人饭桌上不怎么说话,吃饭就是认认真真的吃东西。
秦王用筷子夹了一口黄瓜,沾了酱,再放入碗盆里搅拌两下,然后卷着面条送入嘴中,没几下,他的碗就光了。
阳台的洗衣机恰好把衣服洗完了,正“滴滴滴”地发出声音示意着主人要晒衣服了。
秦王吃完,推开椅子起身,把碗筷放入厨房的洗水池,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指了指甄甜的碗,道:“别再看我了,吃饭。”然后转身往洗衣机的方向走去。
被点名的甄甜收回目光,脸上浮现一丝绯红,小声嘀咕的反驳,“粥很烫嘛……”而且,看你更下饭啊。后面这句话,即使明知道秦王听不到,甄甜也不好意思说出来了。
甄甜咽下最后一口红豆薏米粥,咬着铁勺子,含糊不清地问正在阳台晒衣服的秦王:“你等会儿去哪啊?”
男人似乎没有听见,把湿衣服一件件抖开,挂上衣架,然后摇上手柄,把晾衣杆摇上去。
昨晚上风就停了,今儿大早出太阳了。
阳光洒在秦王身上,他眯了眯眼,把衣服都晒好后,呆了小一会儿,打开窗户,点了根烟,整个人有些懒洋洋的看着远处的风景。
伴随着微风吹散的烟圈,天空中飞过一群不知名的白色小鸟。
秦王家是朝南的面向,小区内靠湖的一栋,视野开阔,所望之处视线没有任何高层建筑阻挡。从他家这层可以看到湖对岸n市新建的体育馆,再远一点,是n市著名的湿地公园风景区。快要到国庆了,无论是体育馆还是湿地公园都换上了不少彩旗,估计过几天就有活动了。
这些鸟,正朝着湿地公园的方向飞去。
这一片是n市临近市中心居住环境最好的区域,当初他可是花了不少关系抢下两套房子。
另一套房子就在对面,里面的东西,都是他的业余爱好。秦王他不喜欢住太大的房子,一个人,如果每天要推开那么多扇门,对他来说是件很累赘的事情,
甄甜喝完了最后一口粥,有样学样把碗放进洗水池,就见秦王把手上的苹果丢给甄甜,手指转着钥匙圈,准备出门,“等会儿先去附近的宠物医院一趟,我再把你送回家。”
“我今天能不能都跟着你啊?”甄甜穿好鞋,跟在他后面,在电梯门关上的时候,问道。
电梯里还是只有他们两个。
“理由?”
“我这两天休假,正无聊,没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