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和治疗那些人格欠缺者、智力障碍者、强迫症患者;应该解决某些人的内心冲突——他们一旦发觉自己的行为偏离了人群中的平均值和中庸之道,偏离了社会制订的习俗,就会自我崩溃而患精神分裂症。医生们不应该去干涉其余的数以百万计的人们。他们虽然有同样的行为,或有更高的“反常”发生率,却既无个人苦恼又无与社会失调感。如果门诊医生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所谓反常性活动的类型和发生率,其实恰恰是在正常范围之内;他们就会照上面所说的去做,并从中更深切地、更广泛地了解那些调节良好的个人的性经历。
人们的性经历中的大多数苦恼,是社会获知个人行为后所作出的反应的结果,或是因个人对社会一旦发觉自己行为后将如何反应抱有恐惧所造成的。现今社会中,法律把性行为区分为“自然的”和“违反自然的”,但这一标准既不是来源于生物学资料,也不是来源于大自然本身,而是因循着古希腊古罗马的旧制,就连变态心理学教科书也不过如此。没有任何一个科学领域像性学这样,有如此之多的科学家仍满足于两三千年前的魔法巫师的分析。
我们的社会组织,为什么非要对“反常性行为”作出如此反应呢?这值得我们认真研究。道德,无论涉及食、衣、性,还是宗教礼仪,从本质上来说,既不是人类经验的归纳总结,也不是对客观材料的科学检验。但遗憾的是,现今对性行为的研究,往往只不过是用客观科学的假面具加以掩饰的道德评价,而且这类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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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性释放总论(4)
影响个体差异的因素个体性行为的差异,主要是三大类因素造成的:生物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
生物因素中最重要的是遗传作用。其余的依次为年龄、性激素分泌水平、营养状况、维生素摄入状况、一般健康水平、神经系统状态等等,以及其他一些因素。
心理因素的范围极广,最主要的是过去的经历对目前行为的调节。从最低等的动物到最高等的人类,只要有中枢神经系统,便莫不如此。个人性释放的差异,依赖于他是否获得和获得何种性经历,以及这给他后来的活动带来何种暗示。这就涉及和包括了个体以前和目前所处的环境如何这一问题。
社会因素主要指个体的社会群体归属状况。一般说来,个人的性活动,不过是他所属群体的性活动模式的反映。同时,大多数人也反过来运用理性来确认、选择和满足于归属某一社会群体,并把自己的性活动也理性化了。
除了上述泛泛分析外,我们准备以两方面的极端情况为例证,具体讨论个人性释放的差异,即低频率现象与高频率现象。
一、低频率性释放与性欲升华
低频率是指,一个具体个人的现实性释放频率,低于少于他在无阻碍状态下可以达到的频率。但后一“理应达到的”频率是很难确定的,因而低频的程度也就难于确定。只有少数例证才能作出这种分析。例如:调查16岁到20岁单身男性2868人后发现,他们的平均性释放频率为每星期次,而同年龄组的在婚男性的平均频率为次。两者之间的差异可以归于社会对于婚前性行为的禁阻。这样,相对于在婚者,单身者可称为低频率。但在婚者实际上也受到各种各样的阻碍,如妻子月经期、孕产期等;还有其他顾虑或干扰,如人类总是企求某种隐秘状态或场合,其实在性欲勃发和性j中,隐秘状态并非总是有利;再如一夫一妻制的限定和道德对许多种性满足方式的禁忌等等。因此,在婚者的理应达到的频率,也会高于现有数据。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的人超过每日一次,而且其中大多数人也仍存在某些阻碍因素,所以说,至少在这些人的青春期后510年内,他们可以达到更高的频率。
短期内根本没有性释放,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但是平均频率低到每星期次以下的人,在31岁以下的男性中只占%,5年内平均每星期仅有次甚至根本没有的人,只占%。这样的男性,一般说来就可称为低频率者。
关于低频率现象,有一种著名的理论,叫作“性欲升华”,即把性能量转而释放于文学、艺术、科学或其他社会所赞赏的活动中去。这种理论并非弗洛伊德于1938年首创,而是源于基督教时代乃至古希腊时期之前。那时的道德领袖,用“升华”这一术语来推行禁欲、自我控制、严格压抑,以及其他种种苦行主义,而这些恰恰都是早期弗洛伊德所反对的。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科学是如何被转变为道德说教的。
升华理论缺乏客观科学验证。尽管许多个人的确在拼命努力控制自己的性反应,减少性高c频率,但他们的性能量果真转移到“高层次”事物上去了吗?若确实如此,那么他们不但理应减少或限制自己的实际性反应,而且更应该毫无精神上的烦恼与不安。援引某些出类拔萃之辈为例,并不能说明升华理论正确,因为没有一个援引者真正知道当事者的性经历是什么样。
我们的调查可以检验一下升华理论,并揭示低频率现象中的其他因素。我们调查了179个36岁以下的男性,他们在至少5年内每星期平均只有性释放次或更少。结果,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原因。
(一)179人中只有9人(5%)是由于健康、性激素分泌